购房流程

组合贷款提交材料

个人需提供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如已婚)的身份证,外省人士需提供《北京市暂住证》以及北京市房地产中心开具的证明文件《外省市人在京购房批准通知单》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未婚、离异

3.与售房房单位签订的符合北京市政府统一规定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有关证明文件

4.《首付款证明》正本及其已付款的收据或在本银行不低于首付款的存款证明

5.收入证明(盖单位公章)

6.在职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体现当年年检)

7.借款人所在单位同意贷款的证明;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随各银行具体要求的不同,应提交的材料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