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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将乐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新增申请合格家庭名单(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3/4/7 9:37:45 浏览次数:83 来源:


根据《将乐县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将政)[2012]22号、《将乐县城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规定》(将政)[2008]32号、将政文〔2013〕61号(公共租赁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23年度符合发放租赁补贴家庭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3日止。公示无异议并经县民政局和县住建局审批确认后,申请家庭取得保障资格。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社区居委会和保障性住房发展中心举报。

附件1:2023年将乐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新增申请合格家庭名单(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