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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乐县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资格复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 14:59:51 浏览次数:1823 来源:


       根据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规定,不动产登记、公安、银行等部门(机构)联合审查,现将2023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复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7日止。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正常工作时间将乐县保障中心提出投诉。咨询热线:2332353

附件:2023年将乐县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复核结果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