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将乐县城区公共租赁(廉租)住房保障实物配租房源分配方案和廉租房摇号选房办法公示
一、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源:
1、龟山大温廉租房:一居室1套;
2、大温二期B幢廉租房:二居室1套:
3、下溪垅三期2#幢廉租房:二居室1套;
4、天平墩廉租房:二居室3套;
5、龟山大温二期A幢廉租房:一居室1套,二居室1套。
6、下溪垅二期廉租房:二居室1套。
7、大温二期C幢廉租房:一居室24套,二居室36套。
2016年度可供实物配租廉租房69套(一居室26套,二居室43套)
二、201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廉租)实物配租申请户情况:
1、2016年环卫工人实物配租申请户1户(其中1人户1户);
2、低保残疾双困住房困难家庭户1户(其中2人户1户);
3、2010年低收入实物配租户(2014年轮候)2人户19户;
4、2016年低保住房困难实物配租申请户12户(其中1人户6户,2人以上户6户);
5、2011年低收入住房困难实物配租申请户16户(其中1人户5户,2人以上户11户);
6、2012年低收入住房困难实物配租申请户49户(其中1人户4户,2人以上户45户);
7、2011、2012年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户3户(其中1人户1户,2人以上户2户);
三、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源分配方案
廉租房房源分配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9部委(第162号令)规定,实物配租优先面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住房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根据2016年度实物配租申请户和廉租房房源情况,2016年廉租房房源分配方案如下:
1、定向分配一居室1套,二居室1套。
①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环卫、公交等行业的住房困难家庭,可由政府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共租赁住房予以定向保障。拟将大温二期A幢廉租房307室(一居室)定向分配给环卫工人住房困难户余碧仙。
②根据《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按困难程度和申请批次,困难程度轮候顺序为:低保残疾双困家庭、低保家庭、其他低收入家庭。拟对低保残疾双困住房困难家庭马道德(低保户、儿子残疾、妻子瘫痪),直接安排大温C幢101室(二居室)。
2、2014年轮候户2人户19户,分配二居室19套。
3、2016年低保住房困难1人户6户,分配一居室6套。
4、2016年低保住房困难2人户6户, 分配二居室6套。
5、2011年低收入申请户1人户5户,分配一居室5套。
6、2011年低收入申请户2人户12户(其中公租房申请户1户),分配二居室12套。
7、2012年低收入申请户1人户5户(其中公租房申请户1户),分配一居室5套。
8、2012年低收入申请户2人户46户(其中公租房申请户1户),分配二居室廉租房5套。余下的41户人员转配租一居室房源9套。剩余32户人员无房源分配,转为实物配租轮候户,摇出轮候号,下一年度视房源情况按摇出轮候号的顺序安排房源。
以上共分配廉租房69套(一居室26套,二居室43套)。
四、2016年公共租赁住房(廉租)实物配租摇号选房办法
本次廉租房选房办法根据分配方案分7个批次选房,选房办法按本次摇号选房顺序由申请人自主抽签选取廉租房房号,本次摇号顺序将贴有申请人姓名的摇号球放入自动摇号机,由自动摇号机依次摇出选房申请人顺序,申请人按顺序抽签选房。廉租房房号分别放入一居、二居室抽签箱内,每位申请户只能抽签选取廉租房的一个房号。
第一批次:定向分配一居室1套,二居室1套。
①余碧仙(环卫工人)拟直接安排大温二期A幢(一居室)307室。
②马道德(儿子残疾、妻子瘫痪),拟直接安排大温C幢(二居室)101室。
第二批次:2014年轮候户2人户19户,选取二居室19套廉租房。未选取或放弃选房的由下一个轮候号选房,未选取房号的申请户转为租赁补贴方式保障。
第三批次:2016年低保住房困难实物配租申请户1人户6户,选取一居室廉租房6套。未选取或放弃选房的由下一个轮候号选房,未选取房号的申请户转为租赁补贴方式保障。
第四批次: 2016年低保住房困难实物配租申请户2人户6户,选取二居室廉租房6套。未选取或放弃选房的由下一个轮候号选房,未选取房号的申请户转为租赁补贴方式保障。
第五批次: 2011年低收入住房困难实物配租申请户1人户5户,选取一居室廉租房5套。未选取或放弃选房的由下一个轮候号选房,未选取房号的申请户转为租赁补贴方式保障。
第六批次:2011年低保住房困难实物配租申请户2人户12户(其中公租房申请户1户),选取二居室廉租房12套。未选取或放弃选房的由下一个轮候号选房,未选取房号的申请户转为租赁补贴方式保障。
第七批次: 2012年低收入住房困难实物配租申请户1人户5户(其中公租房申请户1户),选取一居室廉租房5套。未选取或放弃选房的由下一个轮候号选房,未选取房号的申请户转为租赁补贴方式保障。
第八批次: 2012年低收入申请户2人户46户(其中公租房申请户1户),分配二居室廉租房5套。余下的41户人员转配租一居室房源9套。剩余32户人员无房源分配,转为实物配租轮候户,摇出轮候号,下一年度视房源情况按摇出轮候号的顺序安排房源。
以上8个批次选取的廉租房房号均应交给工作人员进行选房确认。
五、选房现场监督
选房现场将聘请县公证处现场公证,同时邀请县财政局、住建局、民政局、古镛镇、水南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县城区6个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到场监督。
六、选房时间、地点
选房时间:2016年7月28日,上午8:00-8:55签到;
申请户签到时并领取相应的签到编号,9:00摇号抽签选房。
选房地点:县住建局五楼会议室
将乐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7月20日